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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方自治法規輯覽(臺灣地方制度法規輯覽)

《臺灣地方制度法規輯覽》,昭和18年(1943)年度,臺灣總督官房地方監察課編,印刷人:戶高常吉,印刷所:山科商店印刷部,發行所:財團法人臺灣地方自治協會(臺灣總督官房地方監察課內),昭和19年(1944)12月29日發行。封面左下,加蓋「臺中州總務部總務課地方監察保-陳金錕」,即陳金錕私章,應為原書所有者。本書或許受戰爭的影響,內容較為簡略,如體例不似往年依行政階層來分章,而是直接條列法令,篇幅也大為縮減,全書僅約250頁,較前一年度的9百頁相差甚大。 《臺灣地方制度法規輯覽》出版的源起,乃因應州廳新地方制度,將各級行政須知的相關法令編輯成冊。大正9年(1920),臺灣實施新的地方行政制度,全臺由12個廳調整為5州2廳,州廳下轄市郡,再下則為街庄。至大正15年(1926)7月,高雄州澎湖郡即升格為澎湖廳,全臺成為5州3廳,直至日本統治結束。 《臺灣地方制度法規輯覽》初版於大正10年(1921)發行,其後於大正13年(1924)再版、昭和3年(1928)增補三版、昭和6年(1931)增補四版、昭和10年(1935)增補五版。昭和13年(1938)出版,不再稱為增補版。昭和18年(1943)與昭和19年(1944),則以「年度」稱之,似準備每年更新,然已至戰後期,未見昭和20年(1945)度。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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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北市立文獻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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