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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州-建物檢查之證(臺南州-建物檢查之證)

本物件是大正15年(1926)頒發的臺南州建物檢查之證楊榮基檢查證,紙質。檢查證右側有編號、住所、業名屋號、出生日期等資訊;中央直印「建物檢查之證」字樣,下方蓋有陽刻臺南州嘉義郡郡守職章印;左側為頒發日期與臺南州字樣。 大正9年(1920),臺灣實行地方制度改革,臺灣西部劃分為臺北、新竹、臺中、臺南、高雄等5州,州下置郡市,郡下置街庄。在地方財政畫分上,總督府制定「臺灣地方稅規則」,規定各級地方政府可以徵收的稅目,其中州稅的稅目為國稅附加稅和特別稅。各州則各自依地方狀況制定「州稅規則」。其中,不動產稅是臺中州州稅的稅目之一,涉及到建築物調查問題,因此有建築物之建物檢查證產生。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大正15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北市立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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