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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防團員必攜

本物件是江越廷遠著、昭和18年(1943)江越商店發行的《警防團員必攜》書籍。封面中央直印書名;左上直印「臺中州警察部長松山儀藏氏序」、「高雄地方法院判官武村銓一氏序」字樣;右下為直印「著者江越廷遠」。正文之前為著者序、目次;正文目次共分為第一編序說與第二編各說,第一編共為六章,主要描述國防理念、作戰方針等;第二編共為第十五章,主要描述警防團設立、設立動機與目的、觀念與構成、職務分工等資訊。最末頁是版權頁,上載印刷、發行及定價資訊。 昭和18年(1943)日本當局公布「臺灣警防團令」,將既有的防衛團、消防組、壯丁團整併,在各郡市街庄設置警防團,由郡守、警察署長及消防署長指揮監督。警防團的正副團長多由在臺日人或臺籍地方領導階層擔任,主要任務為防空、消防、救護等工作。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江越廷
  • 日期
    年代: 昭和18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北市立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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