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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州-保甲大綱

本物件為高雄州保甲大綱,即高雄州保甲制度之綱要,時間為昭和13年(1938)12月8日。雖說為綱要,內容並非具體的條列,而較似訓勉式的精神講話。綱要之主旨為:保甲之目的在於社會安寧之保全、公共秩序之維護。保甲員須克盡國體本意、國民本分、落實命令、恪守業務等等,以期團結奉公。當今國內外局勢有重大的變化,國民需要有非常的覺悟,才能使國運進展與東南亞和平。高雄州保甲大綱的頒布,時值中日戰爭(1937)爆發不久,日本政府對內部增強動員,以因應日趨緊張的局勢。 保甲制度源於中國,將戶口整編組織,以利戶口管理、治安維護、稅收、勞役之執行,然清代臺灣未見落實。日治之後,清代的保甲制度被保留改革,成為警察的輔助組織。保甲在組織上設有保甲會議、保甲聯合會,任務涵蓋戶口、治安、消防、救災、衛生;為求發揮效能,另將青壯年男性編成壯丁團,設有團長、副團長等職。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高雄州
  • 日期
    年代: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北市立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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