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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書

本物件為古文書中的「過房書」,即收養同宗之子為嗣子,用以承繼宗祧的書狀。過房書材質為紅布,因日久有退色的情形,布的邊緣有部分脫線,採中間對折,黑色毛筆字書寫於右側。 「過房」是指同姓的傳宗,如為異姓,則稱為「過傳」。此過房書所載主旨,立過房書人為楊長瀨與其妻賴蜜,兩人生有一子,取名楊火東,年紀一歲。夫婦商量後情願將楊火東過繼給四房楊長潭為子嗣,此事兩廂情願,日後如楊火東長大成人,百子千孫、科甲連登、田萬競富,也是兩房大福,各無反悔,恐口說無憑,特立字據兩方收存。在場人:弟婦楊賴蜜,立過房書字人:楊長瀨。日期為「陽大正九年舊曆己未納月十八日,舊曆己未年納月18日,即乙未年12月18日,新曆為大正9年(1920)1月19日。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北市立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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