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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勢庄-業戶圖記

本物件是清領時期新北勢庄業戶圖記,玉石材質,略呈正方體。印章面中央偏上方陽刻一横線,横線上方陽刻「新北勢庄」字樣,「新北勢庄」即今屏東縣内埔鄉豐田村。下方環四角陽刻「黃朝順記」字樣。印首面書「上」字,以讓使用者清楚蓋印方向。 清代漢人拓墾時的土地制度,是開墾者可就無主地向官府請墾,官府公告5個月無人提出異議,即發給墾照,承領墾照者為墾戶,可招佃開墾。開墾完成後,向官府申報陞科,佃戶即擁有永佃權,墾戶即成業戶,擁有土地所有權。業戶可向佃戶收租,但有向政府納稅的義務。本物件中的「黃朝順記」,即為業戶的戶號。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北市立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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