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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赤十字社特別社員-門牌

本物件為日本赤十字社特別社員門牌,陶瓷材質。為長方形。中央有「日本赤十字社特別社員」10字;上方繪紅十字圖案;下方書「王子瓊」社員姓名。 日本赤十字社前身是成立於明治10年(1877)的博愛社,明治20年(1887)改制為日本赤十字社。日本統治臺灣後,總督府於明治35年(1902)4月1日設立赤十字社臺灣支部,由民政長官後藤新平擔任支部長,統籌全臺灣赤十字事務,隨後發布日本赤十字臺灣支部規則,規範臺灣支部的行政業務。依據明治34年(1901)的赤十字社定款,社員分為正社員、特別社員、名譽社員等3類,正社員為每年繳納社費3圓以上、12圓以下者,以及一次繳納25圓者;特別會員為捐獻200圓以上者;名譽會員為經常議會議決認可為名譽會員者。成為社員者,會發給門牌。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北市立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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