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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棍

本物件為警棍,木質。棍柄設計為中間較突出,兩側下凹。棍柄和棍身間有1凹槽,間隔兩部位:凹槽處鑲有1個鐵環連結掛勾,以利於佩掛。 日本統治臺灣後,臺灣總督府於明治34年(1901)6月公布「臺灣總督府警察官服制」,規定各級警察服裝、警棍等配備形式。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北市立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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