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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補配刀(巡查捕配刀)

本物件為巡查補配刀,金屬材質,日本刀樣式。刀柄為黑色皮革纏繞,柄尾扣上金屬,刀刃與刀柄間有金屬護手。刀鞘上方設計兩個扣環,以利於佩掛,底部有金屬包裹,以免被刀鞘穿過。 明治9年(1876)3月,日本政府頒布「廢刀令」,規定除軍人、警察外,禁止佩刀。日本統治臺灣後,臺灣總督府於明治34年(1901)6月公布「臺灣總督府警察官服制」,規定各級警察服裝、配備形式。其中有關配刀部分,巡查和巡查捕均為日本刀,並詳細規定品質、刀扣、製作方式、形狀等樣式。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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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代: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北市立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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