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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總督府員警官及司獄官練習所-警察官部乙科-修了證書(臺灣總督府警察官及司獄官練習所-警察官部乙科-修了證書)

本物件是昭和20年(1945)9月20日臺灣總督府警察官及司獄官練習所發給顏章益的警察官部乙科修了證書,紙質。內容由右而左依序是證書編號;標題;受證者職稱、姓名;頒證事由;頒證日期,日期上方有手寫之「民國34年」;所長職稱、正五位勳四等勳等、「沼越正己」姓名,姓名下蓋有職章。證書下方有「北斗區警察所」戳章。 日治初期,由於警察員額不斷增加,但有警察資歷的警察不足,總督府因而在明治30年(1897)3月於臺北小南門外設立警務練習所,為日治時期警察訓練制度的開端。當時練習所招募的對象主要來自日本。同年,又有巡查看守教習所成立,次年(1898)改為警察官及司獄官練習所,位於艋舺八甲町,即今臺北萬華龍山國中校址。練習所受訓時間為1年,課程內容包括臺語課程;日治中期以後,也招募短期已有警察人員經驗及臺人教習生,結業後發給證書。戰後改制為臺灣省警察訓練所,後被臺灣警察幹部訓練班所取代。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昭和20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北市立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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