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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總督府員警官及司獄官練習所-巡查教習證書(臺灣總督府警察官及司獄官練習所-巡查教習證書)

本物件是昭和7年(1932)11月28日臺灣總督府警察官及司獄官練習所發給陶火旺的課程修了證書,紙質,正上方有騎縫章。四周有井字型長條框圖案,四角各有1個櫻花瓣花紋,框外下方為證書編號。內文由右而左依序是標題;受證者出身州、職稱、姓名,上方蓋有練習所印。特別的是證書中羅列有與警察職權相關的13個修業課目及15週修業期程;又頒證事由;頒證日期;所長正五位勳四等「友部泉藏」職稱、姓名及勳等,姓名下蓋有職章。 日治初期,由於警察員額不斷增加,但有警察資歷的警察不足,總督府因而在明治30年(1897)3月於臺北小南門外設立警務練習所,為日治時期警察訓練制度的開端。當時練習所招募的對象主要來自日本。同年,又有巡查看守教習所成立,次年(1898)改為警察官及司獄官練習所,位於艋舺八甲町,即今臺北萬華龍山國中校址。練習所受訓時間為1年,課程內容包括臺語課程;日治中期以後,也招募短期已有警察人員經驗的教習生,結業者發給證書。戰後改制為臺灣省警察訓練所,後被臺灣警察幹部訓練班所取代。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昭和7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北市立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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