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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郡-保正‧甲長-鍊成證書

本物件是昭和18年(1943)2月26日嘉義郡保甲協會頒給賴文和的訓練結業證書,紙質。當時嘉義郡保甲協會舉辦了包括保甲役員、部落會長、奉公班長等地方基層管理訓練,來自嘉義郡大林保甲聯合會的受訓者賴文和獲此結業證明。內容由右到左依序是證書標題;獲頒者單位、姓名;證書主文;頒證日期及時任嘉義郡守的真藤雅省署稱,真藤雅省其時同為嘉義郡保甲協會會長、皇民奉公會嘉義郡分會會長,正七位勳六等,郡守姓名下方則蓋有其嘉義郡保甲協會會長職章。 日治初期,總督府延續清代的保甲制度,將之成為警察的輔助組織。編制方式原則上以10戶為1甲,置甲長;10甲(百戶)為1保,置保正。兩個職位理論上由民眾推舉、再經官方認可,任期2年,無給職,由警察機關指揮。保正和甲長相當於現代的村里長、鄰長。在組織上,設有保甲會議、保甲協會、保甲聯合會,任務包括戶口、治安、消防、救災、衛生等工作。至日治末期,臺灣實行皇民化運動,各地都有道場的設置。其設置目的在透過軍旅的方式訓練臺灣人擁有強健體魄,同時也進行思想工作,以使臺灣人能成為皇國臣民。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昭和18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北市立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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