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紳章付與證書

本物件是臺灣第五任總督佐久間左馬太於大正3年(1914)9月20日付與洪采惠的紳章證書,紙質。所謂「紳章」是一個佩戴式徽章,士紳階級的表徵,它有官方規定的圖案及尺寸定制,在頒授同時還有證書一份,此即證書樣貌。證書四周框以綠色為底用花草紋裝飾,正上方中心有象徵日本政府的「五七桐紋」。內文由右到左依序是紳章證號;獲頒者出身、姓名、出生日期;法令依據說明;頒發日期;總督勳位及姓名。總督姓名下方蓋總督職章。 明治29年(1896)10月23日,臺灣總督府公布「臺灣紳章條規」,針對具有學識資望或熱心公事的臺人授與紳章。紳章制度的實施,可說是日本治臺初期收攏人心的措施,亦為總督府對臺籍地方領導階層之社會地位和聲望的承認。本物件紳章獲取者洪采惠,明治4年(1867)生,原籍廣東,光緒初年父輩遷居鳳山。洪氏家族日治初期於臺南開設漢藥商行,洪采惠為府城知名漢醫,後也獲日本政府菸草專賣配銷資格並投資輕軌鐵路,又建築、開辦臺南大舞台戲院,發展中國傳統戲曲。日治前期曾擔任地方保正19年以上,後期則獲選臺南市協議會議員,時人評為產業界俊才,是當時活躍於政商並影響深遠的知名士紳。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大正3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北市立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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