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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里坌保頭前庄徐金懿等賣盡根田厝契字

這件「杜賣盡根田厝契字」乃徐金雅、徐金懿與徐三尤兄弟等的小租權買賣契約。徐金雅、徐金懿繼承祖父遺下水田一段,位於八里坌保頭前庄,四至範圍為東至消水溝為界,西至車路為界,南至朝陽田岸毗連為界,北至沙崙分水為界,帶有公有埤塘之圳水2尺,應得3寸3分3乂,且帶有大溪圳水8尺2寸,應得2寸,並帶私埤1口,每年需繳納業主大租粟1石5斗。因缺錢另創事業,先詢問房中親屬,但無人願意承買,於是託中間人引介徐三尤兄弟等出面承買,於光緒3年(1877)2月以佛面銀215大員賣斷予徐三尤兄弟等。至於「契尾」乃業戶徐三尤、黃國以價銀148兩3錢5分購買位於八里坌保頭前庄徐金雅、徐金懿等之1處水田,於光緒5年(1879)11月向政府繳納稅銀4兩4錢5分後,由淡水縣發給之完稅證明。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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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代: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北市立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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