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杜賣盡根田厝契

立杜賣盡根田厝契人江天河、江逢進兄弟等,有鬮分應份水田捌分叁厘零,配大埤水份捌分叁厘零,通流灌溉,年納業主大租穀滿斗陸石零陸升肆合正,帶茅厝前後共玖間,併厝後餘地,又西片菜園壹所,又竹圍、廁池、樹木、果子、門窗、戶扇,凡鬮分應份所有之物等件俱壹在內。其田坐落捒東上保四張犁庄尾牛埔唇西片,東至牛埔界,南至牛埔界,西至逢源三坵田界,北至自己竹圍外溝為界,四至界址明白,併界內浮沉石木荒埔等處俱壹在內。今因乏銀別創,天河、逢進兄弟仝母親相議,將此田厝壹盡變賣。先問房親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向求族叔祖江振馨出首承買。即日仝中、見三面議定,時值田厝價銀肆佰柒拾伍員正。即日立契,仝中、見交收足訖,其田厝隨即踏明界址,交付買主承去掌管,收租納課,永為己業。保此田厝係天河、逢進兄弟鬮分應份之業,與別人無干,並無重張契紙,典掛他人財物,又無上手來歷不明等情,如有不明,天河、逢進兄弟出首一力抵當,不干買主之事。其田厝壹賣千休,寸土不留,刈籐永斷,日後不得言找言贖,此係二比甘愿,各無抑勒。今欲有憑,立杜賣盡根田厝契壹紙,併繳連應份鬮書壹紙,共弍紙,付買主執炤。 即日仝中、見,收過契內佛面銀肆佰柒拾伍員正足訖再炤。 批明:前年買田厝印契難與分拆,存在胞伯慶生手,立批再炤。 再批明:逢源三坵田之水份,柒日半抽出壹日之水通流叁坵,批炤。 批明:契內加添份壹字。 為中人 莊國興 在場知見人 胞伯慶生、堂弟竹林 在堂母親莊氏 道光弍拾年拾弍月 日 立杜賣盡根田厝契人江天河親筆字、逢進 批明:此契內進鬮分應份公私物業一盡變賣,前因契內公私二字未及寫明,後致叔侄爭較,今因遵公親族長等理斷☐,公私應份所有物業盡歸振馨掌管,日後不得再生事端,咸豐伍年十二月代筆人江潤之批炤。 立批人 江逢進 族長人 江媽亭 公親人 黃正中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北市立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