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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賣盡絕根田契

立杜賣盡絕根田契字人杜標、杜成,仝姪杜吉,有承祖父遺下明買得黃門曾氏同姪黃協等水田壹所,共陸段,併帶圳水通流灌溉,每年配納大租粟柒石弍斗陸升正,坐落土名下新庄仔竹園腳中央田壹段,東至黃赤獅田為界,西至吳鑾勝田為界,南至溪為界,北至竹腳車路崙仔為界。又灰窯後田壹段南畔,東至崙為界,西至車路為界,南至黃德田為界,北至吳家田為界。又中崙腳南北屏田壹段,東至吳鑾勝田為界,西至車路為界,南至吳家田為界,北至吳家田為界。又土地前田壹段,東至吳家田為界,西至車路為界,南至吳家田為界,北至黃家田為界。又三角田壹坵,東、西、南、北至車路為界。又灰窯前壹段,東至吳家田為界,西至車路為界,南至溪為界,北至灰窯庭為界,四至界址明白。今因乏銀費用,愿将田陸段出賣,先問房親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向與吳錦記出首承買。當日仝中三面言定,時價銀肆佰大元正。即日仝中銀契两相親交足訖,其田隨時踏明界址,交付銀主前去起耕管掌,永為己業。日後子孫不敢言贖,亦不敢言找,一賣千休,寸土不留。保此業係標承父物業,與房親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以及上手來歴不明為碍,如有不明,賣主一力抵當,不干買主之事。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今欲有慿,合立杜賣盡絕根契字壹紙,併繳上手壹紙,鬮書叁紙,合共五紙,付執為炤。 批明:即日仝中親収過契字內佛銀肆佰大員正。炤。 再批明:其上手大契係吳家収存。再炤。 代筆人 陳目 為中人 陳致 知見人 嫂黃氏 在場人 母林氏 同治五年九月 日 立杜賣盡根絕契字人 杜標、杜成、弍房仝姪杜泰、長房仝姪杜吉 紅印一:北路淡水捕盜同知關防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北市立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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