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大新庄尾孔政杜賣字

這件「杜賣盡根契字」乃同一宗族之間的小租權買賣契字,從契字的寫法來看,是代書人孔政以自身的角度,用白話的口語寫下,故稱立契人文永為胞弟,承買人鳳為胞兄,乃文永透過堂叔時密、坤為中間人,並在父親時泉的見證下,將一段由父親所建置,並鬮分得的水田,以銀200大員的價格,賣給了胞兄鳳,雙方因此訂立此契。此外,從契字中明載該地每年配應納大租粟1石5斗9升可知,該契字乃小租權(即永佃權)的買賣契約。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北市立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