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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庄仔郭宗嘏給佃批

這件「給佃批」乃業主郭宗嘏續買坐落於新庄仔,屬佃人蘇桂亮分內的水田和埔園,交由佃人蘇桂亮續墾的契字。雙方在契字中約定,每甲須納大租6石,限早、晚兩季納清,且應經風扇淨乾,經由水路送至公館交納。至於庄中不得窩藏匪類,以及聚賭等關於治安方面的約定,也常見於各種給佃字、佃批、給墾字及開墾永耕等契字。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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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代: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北市立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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