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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庄街黃楊氏胎典曠地字

黃楊氏承買過許水、許淋兄弟在本家厝後曠地,今因乏銀別創,托中引就與楊阿知出首承典,議約地無租銀無利,限至五年,聽黃楊氏備足典價銀取贖,其曠地交付銀主用工本錢去起蓋居住。中港厝土地公地基銀壹錢正議約年限豐滿取回,原契明白遂年應納黃楊氏地基銀二大員,任從居住。上手買字貳紙共叁紙,付執為炤。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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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代: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北市立文獻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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