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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庄街許水兄弟等立退還字

因乏本營生,別無可措,兄弟相議愿將承母黃氏承典地基,而托中先尽問伯叔兄弟姪人等,無力成受,故懇求母妗(臺語舅媽之意)備足契而銀贖回,因母妗偹出佛番銀三十大員正,地基即日付與母妗黃楊氏前去掌管。上手壹紙共貳紙,付執為炤。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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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北市立文獻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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