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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調福建臺灣府彰化縣正堂何示諭歸管

這件「示諭」乃民婦周曾氏向彰化知縣稟稱其夫前任捕快周陸,因為虧欠馬前主銀錢,被押送官府追還欠款,周陸遂將過去承買武西堡苦苓腳庄、太平庄(今彰化縣埔心鄉)、馬宜山、曾詅士等課租與田業3段,合計田80餘甲,委託中間人賣給武西保鎮平庄(今彰化縣田尾鄉)邱船承管,以番銀880元的價金成交,所得銀錢先交付周曾氏完納舊供課,再剩餘銀錢繳還馬前主欠款。彰化知縣諭示此事,公告將此3段田業歸買主邱船承管。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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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北市立文獻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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