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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蘭三堡鍾家鬮約字

鍾主、鍾得兄弟有承祖父遺下應份鬮書內田業一處,前年叔賦等三大房分業鬮約由劉存公山埔數甲,今已開成,由我兄弟合管,後相議分拆各管,雇請房親人等到家共議,將此物業分做兩房,神前拈鬮為定。立鬮約字一樣貳紙、各執一紙。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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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代: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北市立文獻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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