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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亨等兄弟鬮書分山業合仝約字

兄弟歡岳、江水、元亨、蘊玉、扶表等有承遺父平埔園、公田、產山等業。因家事繁浩、不得已分之計。兄弟相議,援請家長親戚,將平埔園等業分做五份。招鬮為定。立鬮書分山業合約字一樣五紙,分與兄弟各執一紙,永為子孫存炤。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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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北市立文獻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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