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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接新埔下坎賴長和等分掌契卷約

賴長和、賴長馨有承祖父遺下擺接保新埔下崁田業、竹圍。七房人等僉舉和等分掌契卷,此乃至公無私,不得私自將契卷掛借他人財物,要用當取出公照,收掌之人不得刁難。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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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北市立文獻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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