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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柔坑黃連山兄弟等合約字

黃連山、成枝、協盛、媽勇兄弟等緣自道光廿六年間其家業以及公私,照四房應份均分掌管。惟媽勇放蕩,自己應份參股賣盡。又有胎借許光印佛銀壹佰柒拾大元,經已取贖,此是公銀,該當留存生放;因媽勇又計較欲分。茲我長二三房兄弟即現出銀均用,迨至今年業主許光水取贖。但媽勇被債主取迫,我長二三房兄弟乃將取贖銀項抽出,以還價主。即當場又將業主取贖佛銀貳佰玖拾伍大元,照四份各房均用,立合約字肆紙,各房執壹紙永遠存炤。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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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北市立文獻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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