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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春游泳池

再春游泳池於民國55年(1966)建造,在當時是臺北市最大的公眾游泳池。再春游泳池命名的原因,是為了紀念捨身救人的高中生-李永春。加以蔣經國先生為解決臺北市居民游泳溺斃人數漸多的問題,因而興建公共游泳池。1992年因缺水為由關閉,改建成溜冰場,不久後拆除,現今只能在中山舊橋下看見一些遺跡。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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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北市立文獻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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