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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荒區分佈概況圖

二次大戰結束後臺灣政權易主,民國34年(1945)10月25日國民政府接收臺灣後,次年(1946)廢臺、澎的五州三廳爲八縣,廢郡爲區、廢庄爲鄉、廢街爲鎮、廢保甲制,改設村、里,村里下置鄰。當時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致力為求地盡其利,勘測臺灣省「荒地(公有未登記土地)」之需要,於民國36年(1947)2月成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民政處地政局荒地勘測總隊」,為臺灣省創設測量機關之始,之後組織名稱歷經多次更迭,最後於民國96年(2007)11月機關法制化,改制為「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 這幅〈臺灣省荒區分佈概況圖〉,比例尺五十萬分之一,無出版項,無地形描繪,根據圖上行政區劃為「縣-區」制,加上荒地勘測總隊成立於1947年,推斷為戰後初期1947-50年間繪製;繪製範圍為臺灣、離島以及澎湖群島,底圖內容包括行政區界(縣、區、蕃界)、城市(省會、省轄市、縣治、次要鎮市、村鎮)、鐵路(雙軌、單軌)、台車軌道、道路、公路、未成路、溫泉、燈台、港等,屬一般行政區域圖,上面用紅色套繪「荒地」範圍、編號、名稱(推測應該是指各地政事務所)以及數字(推測應該是待測量之面積)。 戰後國民政府未重新測繪地籍,多沿用日治時期測量成果,但已測量土地也僅佔臺灣面積36%,為土地開發、經濟建設等需要,陸續辦理各項未登記土地測量,其中包括民國38年至52年間辦理「公有山坡地測量」以及「國有林班地解除地測量」工作,逐步將「荒地」納入地籍管理制度內。

基本資訊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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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代: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北市立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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