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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活下去

愛國大戲院。「巴巴拉葛蕾涵」是個飃泊的風塵女子,為了生活,她在三藩市幹過許多受人指摘的事情,由發假誓以至賣淫,在警署有許多前案紀錄。出獄之後,「巴巴拉」認識「艾密特柏堅斯」和「傑克山杜」。她決心改邪歸正,和「亨利葛蕾涵」結婚。「亨利」年輕漂亮,本是「柏堅斯」手下一個酒保,唯一的缺點是有毒癮。結婚之後,「亨利」屢次戒毒不成。「巴巴拉」生了個兒子,由于「亨利」花錢在毒的緣故。他和她鬧翻了,「亨利」離家出走。「巴巴拉」為了生活上無看,去「柏堅斯」「山杜」的秘密巢穴,和他們商量。那知警察已經跟蹤她,逮捕他們三人,指他們犯有劫殺「蒙那罕太太」一案發生於兩星期前,她是一個年老癱瘓的寡婦,被人暴力殺害致命。警方先捕捉一個嫌疑人「布魯斯金」,再捕「巴巴拉」三人,「巴巴拉」在警署裏備受警探們恐嚇逼供,十分痛苦。「巴巴拉」否認犯案,被禁在牢裡候審。開審時,「巴巴拉」嫌疑最大,因為「布魯斯金」為控方證人,指證「巴巴拉」親手殺死「蒙太太」,「巴巴拉」雖然否認,但提不出不在場的證據。她說案發那夜在家裏,一同在家的只有丈夫和六個月大的兒子,丈夫因吸毒而離家,兒子又不懂事,變了沒人證。後來在獄裏有個女犯人介紹一個獄外朋友給她,有代價作證人。「巴巴拉」走投無路,和那人接過頭。那知在續審時,那個人上庭,原來是個警宮,反識「巴巴拉」意圖賄買假證人,顯見犯罪心虛,可知是個兇手。審訊終結,陪審員認為「巴巴拉」有罪,法庭判處死刑。同情「巴巴拉」的只有三個人,一個是新聞記者「蒙考穆利」,以前寫的新聞,多對她不利的,現在改了態度。一個是辦護律師「馬太」,在極力為她脫罪。另一個是心理專家「彭爾堡」查悉「巴巴拉」雖然可能犯其他罪行,但決不是使用暴力殺人的兇人,所以極力鼓勵「馬太」和「蒙考穆」營救他。「馬太」多方設法,申請上訴,終于不能挽救「巴巴拉葛蕾涵」在聖昆田獄服死刑,時年三十二。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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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北市立文獻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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