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鐵窗暴徒

臺灣戲院。「諾凡克」因賭馬為業,而遭警局拘捕。律師「培葛萊」係不法匪幫之律師,受命於首領「史蒂夫」。因「諾」曾按月付保護費於該匪幫,故將「諾」保釋後審,並給以規定賞金二百元。「史蒂夫」因漏所得稅而繫獄,但在獄中依舊發號施令,指揮一切,甚得「諾凡克」之崇拜。「諾」滿以為保釋後,開審之日,付罰金可了事,得賞金後即購舊貂皮大衣,贈其愛妻。其妻「法蘭西絲」正懷孕待產,頗不滿「諾」之職業,恥於用不義之財。再度開審,法官勸「諾」招供匪幫情形則可從寬處罰,「諾」不允,被乃判處徒刑一年,「培葛萊」律師竟未加援手。獄中「諾」遇「史蒂夫」仍其死黨「司覺賓」「劉克」等,「諾」上前理論,竟遭「史」黨羽之毒打,監獄長詢係何人所為,「諾」閉口不說,無奈,將之移交獄中心理醫生處理。事後乃得「史」之賞識,相約該晚在發電所飲酒慶功。翌晨,監獄長發現「卡」被謀殺,因悉「諾」在晚上曾領得圖書館通行證,但迄未去過。而發電所乃必經之途,諒「諾」必知實情,故擬從「諾」處獲得口供,醫生亦加以勸說無效果。監獄長將「諾」捕入圖書館中故示好處,以便兇手懷疑「諾」以出賣彼等,則必然有所反應。但「史」調虎離山,見到「諾凡克」,竟未被所愚。醫生告知「諾」其妻體弱,分娩困難,倘有「諾」在旁,當可使之安心而減少危險,若「諾」願吐實情,即可獲得自由,「諾」不聽,反求「史」設法,並以告密作威脅。「史」安排計策,另「諾」利用醫生車潛逃出獄。「諾」果然中計,幸受傷未及要害,而得醫生包庇,越獄事得以瞞過監獄長耳目。「諾」為自身安全計,將實情寫下,密封交醫生保存並警告「史」今後再有同樣事件,信封即可轉達監獄長之手。「史」密囑獄外黨徒將「法蘭西絲」綁架,以人質與「諾」交換信件,「諾」無奈,商與醫生,醫生允為協助。「諾」告以晚八時廿五分,其妻將來電報告平安,醫生即以另一電話通知警局保護「諾」妻,同時「諾」持信前往赴約,「史」欲殺「諾」,被「司覺賓」所阻,「劉克」殺「司」,「諾」秤機而逃。守衛聞聲趕抵,包圍搜捕。「劉克」誤認為倒戈竟殺「魏弗」,「諾」受微傷,「史蒂夫」在槍戰中被殺,「劉克」投降。「諾」復原後即往晤其妻。「諾」妻已在醫院生產,喜獲一男。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北市立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