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三角湧守隘相關文書

本物件為道光11年(1831)永福庄墾戶金順成給佃戶黃其恩等人的招耕契。內容大意是金順成墾號得官方指令在永福庄建隘募兵丁把守,並就地開墾取得屯糧。於是招得黃其恩等人承墾永福庄內土地公坑土名大湖腹左畔的土地,開墾期間自道光11年至道光15年,如果年限內無法開墾成田,金順承可以收回另行招佃;如能開墾完成,期滿後田業亦得交還業者,如佃戶要繼續承耕,則須另行訂約。契約內上言明如佃戶開始栽種作物時,即必須開始交租,不得拖欠:不許在墾地內有窩藏盜賊和賭博的行為。清治的永福庄,範圍包括今桃園大溪的永福里地區,並擴及到三峽的土地坑地區,早期是泰雅族的勢力範圍。道光10年,物件中的業主金順成墾號奉官方之命,來到這裡設隘招佃開墾,是目前已知漢人最早在本區的開墾紀錄。不過,金順成的開墾事業並不成功,到道光22年轉手,改由陳添成墾號接手。永福庄地區真正較為成功的大規模開墾,則要遲到同治7年黃安邦墾戶接手拓墾事業後才開始。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北市立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