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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中等學校教員檢定合格證書

臺灣省中等學校教員檢定合格證書。證書發給日期為民國四十五年(1956)十二月;發給對象為經臺灣省政府教育廳檢定委員會檢定合格之高級中學國文科教員包錚女士。證書右下方有字號「中檢字第17049號」,主文內容為「茲檢定包錚為高級中學國文科教員,有效期間陸年」。證書由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廳長、臺灣省中等學校教員檢定委員會主任委員劉先雲具銜署名,證書左下方位置,貼有包錚女士頭像照片一張,並蓋鋼印。此證書上有藍色戳記一枚,記有「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已准退休」字樣,應為包錚女士奉准退休後,由教育廳蓋印註銷之證明。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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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北市立文獻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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