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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戰時戰爭死亡傷害保險券

昭和二十年(1945)四月九日,興亞海上火災運送保險株式會社臺北第一營業所簽訂之「戰爭死亡傷害保險證券」,為臺灣戰時戰爭死亡傷害保險單。保單正面首載「證券番號」,即保單號碼「臺灣第7237號」,時間「昭和貳拾年四月九日」,主文說明依「戰爭死亡傷害保險法」及施行細則與保險人締結此契約。文後有保險種類、保險金額「五千圓」、保險料金(即保費)「拾五圓」。保險契約者(即保險人)是林春木;被保險人是林鎮卿;保險金受取人(即受益人)是林春木。保險期間自昭和二十年四月十日至昭和二十一年四月九日。保單上各有「興亞海上火災運送保險株式會社臺北第一營業所」朱文方印及長橢圓印一枚。背面則有五條注意事項,載明保險契約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及責任,主要是契約更新須在保險期滿三十日前辦理、事故發生必須儘快通知會社、保險受益人死亡之指定更換及受益人須在公司通知後三十日內以保險金支付請求書進行理賠事務等。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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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北市立文獻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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