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臺灣省議會議員會館為當年避免議員舟車勞頓,可以就近休息、住宿及用餐的場所。在配置上,一邊為住宿區,一邊為咖啡廳與餐廳。會館建築時間與議事大樓同時,由林斯銘、林柏年建築師所設計。會館以鋼筋混凝土建成,外觀採用現代主義風格,外表部分鋪上石頭鋪面,帶有粗獷的感覺。會館前棟於1958年啟用;後棟於1966年啟用,2007年後棟移撥立法院。 1998年,因為精省,臺灣省已不是地方自治實體,臺灣省議會改為臺灣省諮議會,其主要任務改以諮詢省政及歷史文獻保存為主。而議員會館的餐廳也於精省之後開放承租。住宿區則以登記方式提供立法委員住宿,若不敷委員使用時,則按登記順序決定,但鮮少委員入宿。為活化空間利用,閒置下來的議員會館開放民眾登記入住。議員會館於2008年公告為(臺中縣)縣定古蹟,2010年12月25日臺中縣市合併,縣定古蹟逕改為直轄市市定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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