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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志:卷三政事志》〈保安〉

《屏東縣志:卷三政事志》〈保安〉出版時間為1971年9月,由古福祥撰寫。本文主要描寫在屏東縣過去保安組織的相關內容。第一部分為警察,最早從荷西與鄭氏治理到清領時期,由官廳配置兵力,利用民間自衛團體防奸除暴。日治時期才開始有警察組織,臺灣總督府民政部內設警察本署。1945年臺灣光復設警務處,接收日治時期的警察機關,並改組爲9個省轄市及5個縣設警察局。屏東於1950年,警察局轄區隨之增加。第二部分為憲兵,屏東區憲兵隊為日治時代屏東縣兵營防,1945年由國民政府接收憲兵司令部管理。現屏東區憲兵隊派駐各部隊執行軍風紀之憲兵,均屬屏東區憲兵隊指揮監督及執行巡邏工作。第三部分為軍事,另制訂各類兵種之分:分爲海軍、陸軍、空軍、聯勤及其他等類,體格不合格者列入國民兵,參加國民兵訓練。第四部份為民防,屏東縣於1949年成立屏東市防護團及船舶總隊。1953年民衆反共自衛總隊奉命撤銷,人員歸併於民防總隊。同年8月,民防總隊撤銷所有工作人員與任務,併入縣政府各單位。1954年臺灣省民防司令部成立,次年,各縣市港局成立民防指揮部。

本篇第一章警察,包括警察局組織情形、處理各種案件情形、消防警察組織情形、入山申請手續說明、限制特定營業開設地區管理辦法等。第二章憲兵。第三章軍事,包括分述屏東機場、潮州機場等。第四章民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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