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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稅務司署訓令

海關總稅務司署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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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稅務司署訓令

本件為一合訂本,以3個釘書針裝訂,並有雙孔打洞。內容包含4個部分:江漢關來函1件、備忘錄1件、海關總稅務司署訓令1件、江漢關秘書室收信1件。各部分的尺寸、格式、紙質皆不同。訓令為米黃色的直式信紙,紅色方框內有手寫之中文,發文者為海關總稅務司署,受文者為九龍關稅務司,內容指出,江漢關二等二級幫辦華錦燦在奉調九龍關時,雖收到漢口市報關商業同業公會贈送金鐲一雙,卻能堅決推辭,故傳令嘉獎其廉潔行為。本合訂本即收錄圍繞此一事件的文件。 本訓令發於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前,李度(Lester Knox Little)為當時的總稅務司。江漢關位於今武漢市,九龍關則位在今香港九龍半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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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文化部典藏網
建檔單位文化部典藏網
作者
作者:
日期
年代: 1947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海關博物館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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