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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屏東縣志:人群分類與聚落村莊的發展》〈第二章 十八世紀初期土著遭遇與漢人圈佔草地風潮〉

《重修屏東縣志:人群分類與聚落村莊的發展》〈第二章 十八世紀初期土著遭遇與漢人圈佔草地風潮〉出版時間為2014年11月,由陳秋坤、利天龍、莊天賜、曾坤木共同撰寫。本文主要描寫17世紀末葉清朝統治臺灣之後,採取2項治理措施。首先介紹屏東主要8個土著部落(「鳳山八社」)在清代初期的遭遇,指出人頭稅餉造成土著生存負擔,以及漢人占墾和商品貨幣經濟的影響下,逐漸出典或杜賣番社周圍的草地,換取有限而固定租粟作為維生資源。接著描述漢人兩種主要拓墾模式:「閩主客佃」和「番主客佃」。前者以5個案例說明「閩主客佃」。至於「番主客佃」意指粵籍客民利用湊資共墾形式,向土著接洽草地開墾權利,建立集村聚落。這兩種開墾形態基本上都是以「庄頭」作為收租或共墾單位,可以說是早期村庄形成的基礎。最後則是庄頭的緣起,其中舉了「萬巒」(巒巒庄)、內埔、四溝水等庄名為例。說明它們原意是臺南府城施世榜家族以圈佔的草地畫出一定範圍的耕地,讓粵籍佃人耕作,構築草寮牛舍,之後逐漸聚居人群,形成初期村庄。其次則是客家人集體推派一位「佃首」,然後採取「同居共耕」的形式,形成村庄。例如,萬丹庄附近的戀戀庄、廣安庄、頓物潭庄等都是客庄的聚落。

本文第一節為明末清初鳳山八社的遭遇;第二節為十八世紀初期圈佔草地風潮與土地開墾形態;第三節為庄頭的緣起。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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