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民國五、六十年代左右,政府已開始提倡社區營造的工作,並著手建立一些硬體的設施,最主要的當然是社區活動中心,社區活動中心可以作為村民平時集會的場所,也可以舉辦一些活動或是開設才藝課程,可以當作社區民眾交流的一個地方。照片為梅山鄉大南社區活動中心的營建工程,大南社區則是今天的梅山鄉大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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