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歷史博物館藏《潘重規致汪中函》(館藏編號111-00242),為潘重規寫給學生汪中之信,共用信紙一張。信紙上方印有六行中英字句,依序為:「新亞書院研究所」、「THE RESEARCH INSTITUTE」、「NEW ASIA COLLEGE」、「INCORPORATED」、「6 FARM ROAD KOWLOON HONG KONG」、「TELS: 825820 825621」,可見為新亞書院曾使用之信紙樣式。 此信以墨筆行楷書寫,內容如下:「履安仁弟足下。手書誦悉。郵書如必需退回。俟到後再寄。將來當依囑如量分期寄上。以免耗費錢耗時。樂府箋正印刷裝釘中。此間文系自鄭因百先生辭職返台。日前錢校長由台返港。堅欲邀規兼任系務。明知責重事繁。妨害讀書撰述。情勢相迫不能逃避。只得允暫負擔。徐圖擺脫耳。茲急需翻閱高本漢詩經注釋(董同龢先生譯上下兩冊定價台幣九十元。重慶南路。臺灣書店經銷)一書,煩弟代購一部即寄下為感。匆此。即頌。俪祉。八月廿八日重規頓首。(說文段注)廣韵二書廣文出版如需十部以上能隨時供應否。盼示」。於「代購一部即寄下」右旁另有字書「墊款容後奉還」;說文段注旁亦書有「此書似藝文影印。廣文似未複印」。又箋紙上方印刷字之左旁另書:「董先生曾允寄贈。遂成古人。不勝黃壚之感」,應指董同龢曾應允寄《高本漢詩經注釋》予潘重規,然而此後董氏辭世,令潘氏傷懷感慨。 此信書寫年代應為1963年至1965年間。文中提及辭職返臺之鄭因百(1906-1991),是於1962年至1963年間任職新亞書院,因此寫信時若正逢鄭氏辭職,則應在1963年以後;又文中所記「錢校長」即為錢穆(1895-1990),其任該校校長至1965年,所以書寫年代不晚於1965年。 潘重規(1908-2003),字石禪,安徽婺源人,本名崇奎,小名夢祥,章太炎(1869-1936)易名為重規,以比美唐代之李百藥。早年師從章太炎、黃侃(季剛,1886-1935),深習文字、聲韻、訓詁小學,旁及經子詩詞、《紅樓夢》考證,尤於敦煌學蜚聲國際。潘氏曾任教上海暨南大學、安慶安徽大學,繼而泛海任教香港新亞書院、臺灣省立師範學院(即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中國文化大學、東吳大學等。汪中(1926-2010),字履安,號雨盦,安徽桐城人,為潘重規於安徽大學與臺灣省立師範學院教授之學生。擅詩書,長年任教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系,並為國立臺灣大學、東海大學、輔仁大學、文化大學等校兼任及客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