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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苗栗縣令李尉山家書(一)

國立歷史博物館藏《清苗栗縣令李尉山家書(一)》(館藏編號30925),清苗栗縣令李蔚山家書,據陳運棟《重修苗栗縣志人物志》,李烇為第三任苗栗縣知縣,號蔚山,廣東嘉應州人,監生。光緒21年(西元1895年)署苗栗知縣,值甲午戰後,簽訂馬關條約,乙未(西元1895年)台灣割日,是年內渡。李烇在台灣期間曾任台中、彰化、雲林、苗栗、新竹等知縣。據《嘉應州雁洋李氏族譜》所述,李烇受百姓擁戴:「所治有政聲,去任之日,民饋牌傘無算,遮道設香案絡繹不絕。」馬關條約簽訂後,清政府在1895年5月20日,解除唐景崧台灣巡撫的職務,下令回京,大小文武官員即刻內渡。布政使顧肇熙、台灣鎮總兵萬國本、台灣道陳文騄等人相繼內渡。台灣民主國成立後,唐景崧隨即下令各地官員,三日內准予內渡,以5月27日為限,若逾時求去者以軍法論處,官員留任者予以錄用,薪俸加倍。台灣省18位地方首長,有新竹知縣王國瑞、宜蘭縣知縣、基隆廳通判方祖蔭、南雅廳通判宋維釗、苗栗縣知縣李烇、台東直隸州知州胡傳等六人留任。此封家書為中日甲午戰爭結束後簽署馬關條約,清廷將臺灣割讓給日本之後,李烇身為地方官在憂憤的心情中寫給其三弟之家書,除交代家務私事外,信中洋溢譴責李鴻章、李經方父子之憤慨、身為清朝官員之憂國憂時之心。此文獻後由李烇之子李國圭捐贈史博館。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其他: 清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歷史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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