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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院樣章

國立歷史博物館藏《行政法院證章》(館藏編號:07338),此枚證章為銅質,圓形,直徑3公分,正面鑄有「行政法院」字樣及青天白日光芒圖案國徽,背面鑄有「樣章」款,證章表面輕微磨損鏽蝕,顏料諸多黃斑裂痕。此件係1958年總統府撥交本館典藏。 行政法院為中華民國司法的審查機關,專門負責審理行政訴訟,有別於審理民、列事訴訟的一般法院。法院前身可追溯至1914年北洋政府所設置的「平政院」,1928年國民政府公布《訓政時期約法》於司法院下設立「行政法院」與最高法院並列。在大陸及來台初期,因行政訴訟案件少,只採取審制,2000年實行二審新制,原行政法院更名為「最高行政法院」為終審法院。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其他: 民國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歷史博物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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