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歷史博物館藏《矛》(館藏編號h0000347),此器為民國二十五年河南輝縣出土,年代約為春秋中晚期。此矛呈寬葉形,骹為尖筩狀深入葉中,骹上有孔,器身銅綠嚴重,矛頭及邊刃有磨損。矛的主要功能是刺擊,由矛頭,柄和柄末端的激組成,它與戈、戟、殳、弓、矢並列為「五兵」。矛的出現在槍之前,和戈一樣年代久遠,是戰車士兵的主要裝備。春秋時期的矛,按其用途分為步兵使用的酋矛或戰車士兵使用的夷矛兩種。以2至3米長者最能適合各種身長者靈活使用。周朝酋矛柄長二丈,是步卒使用的兵器,夷矛柄長二丈四尺,是戰車上使用的武器。當時的矛頭多為青銅質,但形制開始從凸脊扁體雙葉形趨向三葉窄長稜錐形,前鋒更加銳利,刺透力增強。銎部有穿孔,使矛頭能更牢固地安裝在柄端。矛杆長度一般為270-29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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