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歷史博物館藏《爵》(館藏編號h0000305),器身呈直筒狀,底部圓凸,雙菌狀柱,三錐足,腹部有三弦紋,但因嚴重銹蝕,其紋不完整。鋬、腹位置內有鑄銘「□乍父乙」四字。民國十七年於河南洛陽出土。爵的命名始于宋人,甲骨文中亦有此字,形制特徵為有較深的筒狀腹,口緣前有傾倒液體用的長流口,稱「流」;後有呈尖狀的「尾」;流至口緣上立有兩個「柱」;器腹一側有把手,與連接流尾的軸線成直角,通稱為「鋬」;腹底有三個尖而高的「足」,其中一足於鋬下。《說文解字》釋為「中有鬯酒,又持之也」,爵是一種飲器,但其形制有三足、長流、口緣上有兩柱,並不便飲酒,所以爵之實際用途,並存著「飲酒器」及「溫酒器」二說。爵始見於二里頭文化,是目前所知最早出現的酒器,通行至西周。西周中期後即基本不見。而東周文獻所言及之爵,或是飲酒器之總稱,或是酒器專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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