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歷史博物館藏《監察院國民政府時期印信》(館藏編號38629),銀質,直柄式正方形,長7.3、寬7.3、高11.4公分,印文「國民政府監察院印」採篆書體式,結構方正平直,線條粗壯挺拔。國民政府時期(1929-1946)印鑄局職掌各機關印信鑄造,1948年國民政府改制為總統府,國民政府五院及所屬機關的印信都重新鑄發,過去的印信宣告作廢,本件印信為總統府於1981年撥交本館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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