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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經》(節錄)

此幅釋文:「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款識:「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以帛書老子甲本筆意書之。戊辰仲夏,徐一滌。」引首章:「無心」(朱文),姓名章:「徐永進」(白文)。 徐永進(1951-2022)對於這種篆隸之間的古隸特別喜愛,在散臨馬王堆帛書《老子》甲本後,便以古隸自運《道德經》,簡短的十個字,寫在正方形篇幅上,古隸字體被放大,成為尊貴的主體,用筆的點、波、捺,更為清新明朗,用筆圓扁樸實,寫來雍容大氣,寬綽舒張。徐永進個人文人的書卷氣也蘊含其中,有一種溫潤的墨韻躍然紙上。 「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是老子《道德經》第十一章,其中兩句。老子認為車之用,器之用,室之用都是實際的用途,都只是物質的利用、運用之所在,然而真正的大用,在於發揮「無用」,「有」給人方便,給人利益;「無」則回到非實用、非利益的「體」,是形而上的道,是根本的所在。 徐永進一生深受道家思想的薰陶,尤其他寫的這句「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對他一生可說是具有最深刻的體驗。只因他從17歲開始寫書法,就被同學當成傻子看待,不知他寫書法有什麼用。可是他卻一往如昔,堅持了半個世紀之久。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徐永進
  • 日期
    年代: 198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桃園市立美術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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