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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銀行馬祖分行加強加退役官兵兌換無地名新台幣之辦法-馬祖日報

臺灣銀行馬祖分行因應財政部成奉行政院公布的「馬祖新台幣行使之兌換管制辦法」第三條特別規定,馬祖地名新台幣限在馬祖使用,不得攜出馬祖地區以外使用」,特別在港口設置兌換處,便於退役軍人兌換無地名新臺幣回臺。

據《馬祖日報》66年7月28日報導指出,有退役軍人將馬祖地名新臺幣帶回臺灣儲匯,但這就違反「馬祖新台幣行使之兌換管制辦法」第三條特別規定,馬祖地名新台幣限在馬祖使用,不得攜出馬祖地區以外使用」,因此馬祖分行特別說明,馬祖地區服役之官兵,若役期屆滿返臺,或赴臺實施差假者,憑防區核發之出境許可證明文件,可至臺銀特別設置於港口的地名新臺幣兌換處兌換無名新臺幣,以方便回臺後使用或存儲;但相關兌換有金額限制-尉級及士官兵為四千元,校級為六千至八千元。



基本資訊

  • 地點-地址
    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257號一至三樓及地下一樓
  • 地點-縣市區
    連江縣
  • 撰寫者
    原典創思規劃顧問有限公司
  • 地點-緯度
    26.1579859
  • 地點-經度
    119.9518032
  • 地點-名稱
    臺灣銀行馬祖分行
  • 時間起
    1977/07/28
  • 地點
    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257號一至三樓及地下一樓 (119.9518032, 26.157985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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