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馬祖發電廠公布代辦屋內線路裝置承裝辦法-馬祖日報

馬祖發電廠公布代辦屋內線路裝置承裝辦法-馬祖日報
下載數位物件授權: PDM

馬祖發電廠公布代辦屋內線路裝置承裝辦法-馬祖日報

因連江縣內早期缺乏電器承裝業者,為了增進軍民用電安全,依據經濟部的屋內線路裝置規則規定,馬祖發電廠將代辦屋內線路裝置承裝,並訂定承裝辦法, 承裝人員由馬祖發電廠編組,必要時借重軍方有電工專長之士兵組成擔任。承裝需由申請戶自備材料,收費為參照臺灣省承裝業工資標準及比照金門代辦之收費標準,但得視市面物價之狀況,予以適當調整。營業收入之處理,作為列入該廠營業項下之正常收入,得用於該項作業之獎金雜支福利為優先。

據《馬祖日報》60年8月28日報導指出,用戶申請手續如下: 「一、燈力用戶,直接至電廠營業部門申請,(如有承裝業由承裝業至電廠營業處辦理用電手續,並填置燈力、動力、用量及負荷印鑑蓋妥定善為止)。 二、由用戶填具申請二聯單,第一聯交用戶(成交承裝業)第二聯交營業處,俟先後申請次序辦理安裝工。 三、如屬綜合用電或臨時用電,其申請如同上列為準。 四、工業用電:應持縣府發給合格之營業執照至營業處辦理用電手續。 五、以申請手續,依需要得由各用戶之村公所代為集體辦理洽電廠承裝承裝收費標準:每具裝置總開關一個,單價十五元,裝置分開關一個,十五元,日光燈一盞三十五元,吊燈一盞,二十元,插座等一個十五元。」

下載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OGDL 1.0)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OGDL 1.0)
 複製授權引用資訊
馬祖發電廠公布代辦屋內線路裝置承裝辦法-馬祖日報 / 撰寫者:原典創思規劃顧問有限公司 / 描述文字授權:OGDL 1.0 / 建檔單位:連江縣政府文化處 @ 國家文化記憶庫 http://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Culture_Event&id=138685
描述文字授權: OGDL

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收存系統
主題分類社會與政治
建檔單位連江縣政府文化處
地點-地址
文化路
地點-縣市區
連江縣
撰寫者
原典創思規劃顧問有限公司
地點-緯度
26.1579859
地點-經度
119.9518032
地點-名稱
馬祖發電廠
時間起
1971/06/28

關鍵詞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