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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頒布取締私酒暫行處理辦法-馬祖日報

因馬祖地區傳承於福州原鄉習俗,從早時以來有天冷取糯米釀製老酒,並於出門作工時喝杯取暖的傳統習慣。但於戰地政務時期開始,嚴厲規定私釀酒類屬於非法行為,並嚴格管制。《馬祖日報》51年1月15日報載,1962年(民國51年)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發現馬祖地方有私釀酒類並出售的情況,故於元月頒布私酒取締查緝之辦法,飭令經濟檢查組,警察所以及稅捐所等機構加強查緝工作,以杜絕軍民私釀酒類之情形。以重賞重罰的執行方式,凡經查獲的私酒除充公沒收外,並科以大額罰鍰。檢舉告發者,可獲全部沒收的私酒百分之五十的獎金,同時執行辦法採連坐,加強馬祖各鄉村(副鄉、村)長的職責,如隱藏不報,均需受連帶嚴重的行政處分。

基本資訊

  • 地點-地址
    雲台山
  • 地點-縣市區
    連江縣
  • 撰寫者
    原典創思規劃顧問有限公司
  • 貢獻者
  • 地點-緯度
    26.1504922
  • 地點-經度
    119.9230634
  • 地點-名稱
    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
  • 時間起
    1962/01/1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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