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蘭德斯畫家希利斯‧范‧提勒伯赫二世(Gillis van Tilborgh the Younger, 約1625-約1678)自幼受畫家父親的啟發,而後拜師大衛‧特尼爾斯二世(David Teniers the Younger, 1610-1690)習畫。1654年在布魯塞爾(Brussels)建立的工作坊生意興隆,除了擅長描繪農人生活、鄉村趕集、客棧場景等風俗畫之外,市民階級的團體肖像與家庭肖像亦是其拿手題材。 畫中男女主人分坐於圓桌左右,緊依婦人的是位手拿鬱金香、裙兜中放滿花朵的小女孩,與桌後對視的男女形成一個五人組群的核心區;搭配著從左上方窗戶落入室內的光線,更突顯核心區裡桌布、襯衣、肩領、裙罩與圍裙等亮白色調,使中央人群從整體偏暗的室內浮現而出。 畫家以典型肖像畫傳統中的四分之三側面與全側面呈現人物,彼此少有交錯遮掩,但透過桌旁婦人側臉轉向身後男子的眼神與手勢、桌後男女的把酒端盤、桌旁男主人,與左下方倒酒侍童狀似不經意瞥向觀者的神情,讓傳統肖像畫中往往略呈僵硬的人物在此卻顯得自然輕鬆,傳達出家常和諧的氣氛。 畫中許多母題不僅營造著家居情趣,也不乏象徵意義:趴息男主人腳下的小狗一方面是家庭寵物,但同時亦可暗示婚姻裡的忠誠;桌上令人聯想到聖餐的葡萄、紅酒、麵包亦或影射此戶人家的宗教虔誠性,而檸檬亦有宗教性與警惕物質追求之意,這些皆是為人稱道的家庭美德。掛滿風景畫與歷史畫(神話典故場景)的家居空間、流行的服裝與髮型、豐富的食物與大型冰酒盆、與服侍的童役等,無不彰顯出十七世紀尼德蘭社會中逐漸在政治與經濟層面上取代貴族的新興中產階級家庭形象。 (于禮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