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文: 南地第一三四號 昭和一三、一二、二九日 南投工場長代 常務取締役殿 一、貓羅溪河川使用廢止出願ノ件 輕鉄千秋斗線橋樑敷地使用廢止ニヨリ返地ノコトトシ手續中ノ處、其筋ヨリ左記ノ通リ訂正ノ上、再提出方通達有之候ニ付キ、別紙御調印ノ上折返方御取計被下度候 記 土地ノ所在/地番/地目/甲數/願書 南投街包尾/一ノ三地先/河/○六八七/貓羅溪河川敷地占用廢止許可願 貓羅溪河川内工作物施設許可取消願 詮釋: 此份文件為南投工場向明治製糖株式會社提出停止使用貓羅溪河川地需求,並也同時要求停止建設相關運輸設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