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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川關係圖-地南第五六號

地南第五六號   昭和一三、七、二六 常務取締役 南投工場長殿 一、貓羅溪河川敷地占用願書送附ノ件   与地第六七号復信 御申出相成ル首題願書(明農第四三一号)参通■■捺印下、送附致候間提出方■■御取計相成度 以上 詮釋:台南內土第四五號,昭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附申請朴子溪於河川敷地占用的文件許可,遵守河川法及同施行規則將另記左邊,記命令通心得。包含許可位置、許可面積、許可時間、許可使用目的、占用費,拿到本指令書十天內,說明指令書全文將通過所轄郡提出。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 創作者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總爺工場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39
  • 資料使用語言
    日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出版者
    明治製糖株式會社總爺工場
  • 尺寸
    9.3 x 27
  • 材質
    紙質
  • 時間分期
    日治時期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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